各部門:
2016年12月20日封賬后發生的業務2017年1月16日起可到財務處辦理報賬。
一、勞務費酬金:
財務處于本學期截止后統一發放,發放失敗明細在下學期開學后逐一通知。
二、公務卡:
1月16日至20日辦理公務卡還款的業務,財務處將于2017年1月25日后進行統一還款,由于寒假時間較長及財政網刷卡信息延遲,請各位老師酌情自行還款,避免造成滯納金及影響信用等級。本批公務卡還款失敗的,一律開學后逐一通知并再次進行還款。
請各位老師合理安排報賬時間,謝謝合作。
附表:
| 勞務費 |
報銷日期 |
發放日期 |
||
| 2017.1.20下午4:00前 |
本學期 |
|||
| 公務卡 |
報銷日期 |
還款日期 |
刷卡日期 |
是否先自行還款 |
| 2017.1.20下午4:00前 |
本學期 |
2016.12 |
是 |
|
| 2017.1.1-2017.1.16 |
否 |
|||
| 2017.1.17-2017.1.20 |
是 |
(說明:因財政網信息傳遞延遲,1.17-1.20需個人先行還款)
財務處
2017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