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屬各部門、各單位: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學校校歷安排,現將2016年清明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2日(星期六)至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,共三天。
節假日期間,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過一個祥和平安的假期。
黨政辦公室
2016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