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為規范學校辦公耗材的計劃、購買、領用、報賬等日常行政資料的管理和辦公制度的執行監督。
二、辦公耗材的范圍
我校辦公耗材主要指打印機、復印機和傳真機等辦公設備的相應耗材:硒鼓、墨粉和復印紙。
三、領用流程
1,辦公耗材的申請。各部門應于每月月底根據工作需要編制下月辦公耗材需求計劃,由部門工作人員填寫辦公耗材領用申請單,部門領導和資產處領導簽字后送資產處辦公室(綜合樓12樓1201B)。
2,辦公耗材的采購。辦公耗材的采購由資產處負責。根據使用需求,資產處人員聯系供貨服務商按月對所需復印紙和常用硒鼓、墨盒進行采購,對于特殊、不常用的硒鼓、墨盒按政府采購方式進行。
3,辦公耗材的入庫。由資產處人員對入庫前的辦公耗材進行驗收,對于符合規定要求的,登記入庫;對不符合要求的,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。發票與入庫單一致后,方可報銷。
4,辦公耗材的領用。部門工作人員憑申請單領用并在出庫單上簽字,資產處人員對所領和剩余辦公耗材做好出入庫的登記工作。
5,辦公耗材的使用。全校教職工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耗材,嚴禁將辦公耗材帶出學校挪作私用。若辦公耗材人為損壞,由該人照價賠償。
6,辦公耗材的結算。資產處人員及時將每月出庫耗材匯總單簽字并蓋章后報財務處,配合財務處做好各部門的經費支出進度工作;資產處人員對供貨服務商按月進行協議供貨合同的結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