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門:
為做好年終對賬和財務決算工作,經研究決定,學校2015年基本經費、專項經費支出(含勞務費等)和財務報銷截止日期為本年12月18日。同時,為較好地完成本年預算任務,經學校領導同意,特提出以下要求。
根據市財政局相關規定,年初批復的預算資金不得結轉到下一年度。
1.基本經費支出要求
學校的各項基本經費(含校內專項)一律不得結轉到2016年度繼續使用。
2.專項經費支出要求
2015年專項經費預算一律當年完成,逾期未支出的部分,北京市財政局將全部收回國庫。
3.已借款的辦理要求
經辦人員認真清理所借款項(已借現金或轉賬支票),在財務報銷截止日期前抓緊辦理報銷、沖銷手續。特別是專項經費借款,超過財務報銷截止時間、無法辦理報銷手續的,只能由經辦人將所借款項以現金或轉賬方式交回國庫,以沖銷該筆借款。
4.公務卡報銷相關要求
2015年公務卡消費(即刷卡)截止日為本年12月11日,報銷截止日期為12月18日。因為財政網和北京銀行之間信息傳遞需要一定周期,正常的一筆公務卡消費信息,在一周后由北京銀行傳遞到財政網時,財務處才可以正常進行公務卡還款處理,因此,公務卡消費務必在12月11日前完成。
財務處
2015年12月3日